許多人問我,為何決定要留職停薪?我知道大家都想說是工作壓力大。當然,我也不能有所隱滿說工作真的很輕鬆,不過更讓我下定決心要留職停薪的主要因素其實還是小孩,我希望他們能夠健康一點,我希望可以多花一點時間專職陪伴他們。

大寶貝這幾天一直黏在我身邊,今天問他:「明天要不要去找佳佳老師?」大寶貝直搖頭說:「不要,我要在家陪媽媽。」」(真是從小就知道看臉色!)「那媽媽沒有賺錢怎麼辦?」「爸爸會賺錢給我們買食物,媽媽不用上班!」當下看到大寶貝認真的眼神,真的認為留職停薪這個決定是正確的。

當然,在這幾天中,我也曾經後悔過幹嘛不工作,搞兩個小孩比上班還要累呢!尤其是當小孩不吃飯時、兩個小孩同時吵鬧時、我又要煮飯時,還有看到一堆做不完的家事時.....,這幾天就常上演這些情境,陪伴小孩是甜蜜的、快樂的,但是仍有許多現實的問題等待我去處理,家庭主婦真的是不簡單。

印象中,親子暢銷作家汪培廷曾寫過:父母的有效期限是十年,我想我當然不能當家庭主婦十年,但至少可以一年或是二年(二年應該是我的極限吧!),至少這段時間我是真正屬於我那兩個寶貝的,只要他們有需求,我就一定有時間在他們身旁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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